光明街道莲花社区巩固扫黑除恶宣传力度 积极营造良好氛围

2019-10-21 16:26:30

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工作,切实提高广大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,10月21日上午,光明街道莲花社区再次开展扫黑除恶入户宣传活动。

入户宣传扫黑除恶

活动中,网格员每发放一份宣传单都会耐心、详细的向居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黑恶势力性质犯罪的特点,以及黑恶势力线索举报方式等内容。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,进一步加深了辖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,调动了居民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和自觉性,为构建公平和谐文明社区打下良好基础。

扫黑除恶 人人参与

黑恶势力,扰乱社会秩序

侵害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

必将受到法律严惩!

同时

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!

扫黑除恶举报方式

光明街道举报方式

举报电话:

河南派出所:0435-4389110

莲 花 社 区:0435-4555615

市扫黑办举报方式

1

网上举报

邮箱举报:mhkgajdhd@163.com

2

电话举报

梅河口市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电话:0435-4853294(全天24小时)

手机:13125754110或直接拨打110(全天24小时)接受举报

3

微信举报

搜索并关注“梅河口市刑侦大队”官方微信中下设专栏→扫黑除恶→我要举报,留言举报,或搜索并关注“梅河政法”官方微信中下设专栏→扫黑除恶→我要举报,留言举报。

4

信件举报

吉林省梅河口市河南街人民大街与梧桐路交汇处,梅河口市公安局侦查大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办公室311室。邮编:135000。

5

来访地址

吉林省梅河口市刑事侦查大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办公室311室。

来访接待日:国家法定工作日

上午08:3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。

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,对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,一经查实并经过司法程序认定的,依照梅河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,按实际查证结果兑现奖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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