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纪委监委发布2021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

2022-06-17 09:00:12
“通过评查发现,受评单位的案件质量与往年相比总体向好,案件质量稳步提升,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一定差距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……”日前,市纪委监委向全市纪检监察机构发布《2021年度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》。

为提升案件整体质量,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,市纪委监委对全市区县纪委监委、市纪委监委派驻(派出)机构、市管(市委委托管理)企业和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2021年办结的第二、三、四种形态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。在评查全覆盖前提下,重点抽查违反政治纪律、换届中违反组织纪律、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职务犯罪案件,并将区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办结的案件全部予以评查。

据悉,此次评查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,抽调案件指导室、各监督检查室等相关部门同志和全市案件审理业务人才库成员成立6个评查组开展集中评查,共评查各类案件370件,阅卷2995册。在坚持调卷集中评查的基础上,评查组还选择30余个区县纪委监委、派驻机构、国企和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实地调研,听取意见建议,总结经验做法,共同研究案件质量。此外,市纪委监委还组织检法相关人员召开法法衔接工作片区座谈会5次,广泛收集问题,全面分析原因,形成合力。

“为确保评查结果精准客观,此次评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制定的《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(内部试行)》,及市纪委监委制定的《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细则》等评查规范。”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说,评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文书管理、程序手续、事实证据等方面,如在文书管理方面存在集体审议记录、审理报告、处分决定书不规范等问题。

为充分运用好评查结果,此次评查建立了“一案一评查一反馈”工作机制,评查组对受评案件逐案过筛填写《案件审理质量评查记录》,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。评查结束后,对案件质量情况进行汇总梳理,形成评查意见,通过个案评查表、综合反馈意见等逐一向受评单位反馈,并督促受评单位对照反馈意见自查自纠,限期整改。

“针对存在的问题,必须坚持‘当下改’与‘长久立’相结合,以更精准的思维、更严实的标准、更有效的方式推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。”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市纪委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组织评查“回头看”,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确保评查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位,并通过加强调研指导、开展业务培训、强化制度建设等方式,进一步增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案件质量责任意识,提升办案规范化水,推动全市案件质量整体提质增效。